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

来自:   发布时间: 2012年11月26日 点击:

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

各系部:
   
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激励我校青年学生追求卓越,努力成为开拓进取、艰苦创业的新一代,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班级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,在校园内倡导创先争优风尚,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,表彰我院在2011—2012学年表现突出、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,院团委决定于10月下旬在全院开展院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办法:

严格按照《山东技师学院学生手册》中“‘先进班集体’、‘三好学生’、‘优秀学生干部’评选办法”要求执行。

二、评选名额:

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比例为参评系部班级总数的15%;

“三好学生” 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人数的15%(被评为“先进班集体”时,比例增加为20%);
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人数的4%(被评为“先进班集体”时,比例增加为5%);

注:毕业班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,整学期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不参加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。

三、上报材料:

各系部需上报学生填写的山东技师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申报表及系部整理的汇总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,“先进班集体”申报表及系部整理的汇总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。

   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申报表从团委周承娟老师处以系为单位,按分配数量领取。

四、评审时间安排:

(一)各系部在认真审查、评选公示名单后请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系部汇总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交至团委周承娟老师处;

(二)需学生个人填写的 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评选申报表及“先进班集体” 评选申报表通过系部审核后,于2012年10月25日前交团委周承娟老师处。
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:

     1、各系要严格把关,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,并按时上报材料。

     2、在评选过程中,要注意发扬民主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,确保评先评优工作的质量。

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

编辑:xsgzc
上一篇:
下一篇:

版权所有:山东技师学院  法律顾问单位: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  微信ID:isdjsxy   邮编:250200

学院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号  电话:0531-81291067(办公室)  81292289(招生咨询)  鲁ICP备05042441号-1

中科汇联承办,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,portal门户,舆情监测,搜索引擎,政府门户,信息公开,电子政务